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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15日,日本自行车协会分别在天津、上海举行BAA制度说明会。
日本自行车协会今泽三郎专务理事介绍举行说明会的目的是为了推广BAA制度。BAA制度是日本自行车协会推出的自愿认证制度,旨在引导消费者使用安全耐用的自行车,将从2004年9月起在日本国内市场实施。他强调,中国是日本自行车的主要供应国,因此BAA制度得到中国业界的认知和理解十分重要,希望能通过这一制度提高日本消费者对自行车这一安全、方便并且健康的骑行工具的信赖,同时提高业界水平。
川口丰胜课长详细介绍了BAA制度的实施要领,包括实施目的、申请体系和过程、实施要点、合同签订和管理等5个方面。坪井信隆次长就申请上的细节做了进一步详细说明。
出口日本企业对BAA制度高度关注,与会代表提问的内容涉及保险、检测项目、费用和时间以及申请主体等各方面,体现了中国企业的专业水平,有充分的准备和信心对待BAA。
郭海燕秘书长、隋松江副理事长表示,为会员服务是中国自行车协会的重要职责,协会希望与会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了解BAA实施过程中对企业和市场的影响,集中意见向日本自行车协会反映,做好中日业界的桥梁,提高服务质量,帮助更多自有品牌叫响国际市场。
共有20家企业43名代表参加了天津会议,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郭海燕、副理事长隋松江、天津自行车行业协会理事长萧庆源出席了会议;共有24家企业30名代表参加了上海会议,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隋松江、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余世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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